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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2 00:00来源:芜湖市安监局作者:超级管理员阅读次数: 字号:
 

芜安办〔201960

 

各县区安委会,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14号)和《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917 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主线,持续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安排,做到有序推进。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有关部署,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森林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质灾害等9个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11个县区、开发区开展全覆盖式的暗查暗访,对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移交、通报、约谈、处罚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二、切实加强应急响应处置。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及时上报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时监测监控,及时排除险情。要根据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队伍实际情况,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备勤,强化专业技术训练,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发生险情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附件:1.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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