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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9 15:06来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市)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7月份以来,我市出现持续性强降雨,长江及主要支线全部超警戒水位,无为市、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发生洪涝灾害。鸠江区两处江心洲受长江水位上升影响,紧急转移了岛上群众。截止至2020年7月9日11时,我市受灾人口达73418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8281人。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仍将有强降水,我市洪涝灾害的程度和范围仍有继续加大的可能性。鉴于当前洪涝灾害程度和形势,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7月9日11时起启动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现就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1.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将向受灾地区派出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工作。

2.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管理工作并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3.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动态掌握灾情变化。

4.市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芜湖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