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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

发布日期:2020-07-18 17:27来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7月18日11时54分,长江芜湖站水位12.68米,超警戒水位1.48米,距历史最高水位仅差0.19米;

西河、裕溪河、牛屯河持续超保证水位;青弋江、漳河中下游持续超警戒水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测,我市仍有强降雨过程,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现命令:

一、从2020年7月18日14时起。芜湖市进入紧急防汛期。

二、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紧急措施;必要时,可以决定由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此命令。



芜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