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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级调整为II级及结束紧急防汛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6 15:17来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号:

市防指〔2020〕3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我市当前雨水情和防汛形势,按照《芜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从8月6日10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级调整为Ⅱ级,同时结束紧急防汛期。

目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地各部门要毫不放松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长江沿线、巢湖流域要继续压实责任,严密防守,确保安全度汛;漳河、青弋江流域要根据当地应急响应级别加强巡查值守,统筹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各地要继续关注天气形势,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防范后期台风及短时强降雨,抓好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尾矿库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芜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