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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四关”,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

发布日期:2021-03-22 10:49来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确保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个良好开端,芜湖市应急管理系统坚持标准,严把“四关”,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

一是严把企业申请关。企业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全员培训、隐患排查、设备检修、预案修订、风险告知、健康体检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二是严把复工复产程序关。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程序,由矿山企业申请,属地政府初步验收并出具是否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明确意见后,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组成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组统一现场验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监督核查。

三是严把现场检查关。验收组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深入企业生产现场,对标检查,严格程序和标准,合格一家,验收一家。

四是严把复工复产审批关。对验收合格的矿山企业,由各县市区验收组以正式文件全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同时抄报市应急管理局。

在此基础上,繁昌区、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分别组织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有关安全法规、警示教育和操作规程等岗前培训,进一步夯实了复工复产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全市所有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全部通过验收,按期复工复产,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上来,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矿安〔2021〕10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1〕1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安全生产大排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提升我市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