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10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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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防爆电气作业证 |
来信时间: | 2024-10-21 15:01 |
来信内容: |
我单位有一批电工即将从事防爆电气相关运维检工作,按规范要求,需要取得防爆电气相应作业资格证,持证上岗。经咨询,目前防爆电气作业证 新取证已停止办理。请问从事防爆电气作业的人员,如何认定持证上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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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4-10-22 15:0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令)规定,“防爆电气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范畴,目前我局可正常申报该工种取证工作。您可登陆我局官方网站(选择政务服务→点击安全培训机构)或关注“芜湖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查询服务→安全培训机构)查询相关培训机构联系方式,报名参训,待考核合格后即可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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