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收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部门信箱
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5-01-14 15:13 来源: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50108001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特种作业证书有效期限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5-01-08 14:18
来信内容:
在当前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下,有关特种作业证书有效期的问题: 1、延迟退休政策发布前有效期至原法定退休时间的特种作业人员延迟退休期间特种作业证书是否有效(原证书有效期低于3年)或如何处理? 2、延迟退休政策发布后新复审人员(临近原法定退休人员)的证书有效期如何界定?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5-01-14 15: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据悉,应急管理部针对该情况下特种作业电子证书如何延续正在对系统进行升级,若在此期间发现相关问题可及时向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反馈,联系电话:3887892,
2.延迟退休政策发布后新复审人员(临近原法定退休人员)的证书有效期可根据国家发布的延迟退休政策保持一致。


用户满意度评价
查询密码:
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