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成付解读《芜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09-15 11:40信息来源: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0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方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水利部门调整到应急管理部门,我市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发生了变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构成及部分成员单位职能也相应发生变化。

2020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省级层面组织指挥体系、汛(旱)前准备、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进行了明确。

为最大限度减少洪涝、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芜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9月13日正式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思路

我市位于长江下游,水网密布,有山有圩,洪涝干旱灾害发生频繁,且有台风和潮汛的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编制《芜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十分必要。

该预案在总体思路上:一是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二是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明确市级和市级层面以下组织指挥机制。三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四是坚持全面部署、保证重点,服从大局、团结抗洪。

重点说明如下:

(一)总则部分。明确了防汛抗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部分。明确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构成,规范了组织体系中各级各部门(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和衔接机制等。

(三)汛(旱)前准备部分。明确了组织体系中各级各部门(单位)在汛(旱)前必须做的准备工作。包括责任落实、应急预案、汛(旱)前检查、工程准备、应急物资、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社会动员等。

(四)监测预警部分。监测预警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了灾害性天气、水情、旱情、地质灾害、城市内涝信息的监测预报部门(单位),明确了预警分类及预警发布的部门(单位),明确了预警响应后各相关部门的具体措施。

(五)应急响应部分。明确了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根据事件紧急和危害程度,对应急响应进行分级;确立不同级别预案的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和现场处置的方式、方法;响应终止方式等。

(六)应急保障部分。规定了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了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了相应措施。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3月正式启动《芜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起草工作,4月底形成初稿,5月中旬邀请了应急管理、水利工程、水文、气象等专家对应急预案组织专家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初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2021年6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向各县市区、开发区防指和34家市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5条,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三)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1年7月5日,市司法局出具了法制审核报告。市防办按照法制审核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8月18日,市长宁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芜湖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市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体制、机制,规范防汛抗旱工作的程序,提高指挥决策和减灾行动的效率,明确各级职责和分工,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

五、主要内容

    (一)关于工作原则

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防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军地协同、全民参与的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市防汛抗旱根本要求。“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是防洪法的规定。“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是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二)关于市防指组成和职责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芜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芜政办秘〔2020〕23 号)对市防指组成进行调整,对市防指主要职责进行了修订。明确由市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部门的副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分管水务部门的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芜湖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局武警芜湖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芜湖水文水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三)关于监测预警

细化完善预警响应措施,更加突出以防为主,针对暴雨、洪水、台风、山洪、干旱等不同类型预警,规定了分级分部门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共同做好水旱灾害防范工作。

(四)修订后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汛(旱)前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布、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9个方面和附件部分。

六、创新举措

(一)深入贯彻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军地协同、全民参与”为工作原则。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城镇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防汛抗旱根本要求。“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是防洪法的规定。“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是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

(二)适应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芜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芜政办秘〔2020〕23 号)对市防指组成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和我市实际,对市防指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突出发挥市防指在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职能。

(三)坚持明确各方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根据机构“三定”方案和《关于印发〈芜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的通知》(市防指〔2020〕2号),对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和市防办设置、职责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同时,增加了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近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细化完善响应分级的内容,把响应条件中的水文要素设置到长江流域、三江流域(青弋江、水阳江、漳河统称)、巢湖流域主要河流的水文(水位)站上。

七、保障措施

应急保障规定了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队伍保障、物质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和电力保障等内容。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成付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93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