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健全灾害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22-04-30 08:16信息来源: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日前,湾沚区安委会和区减灾救灾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区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全区应急指挥救援联动体系,夯实应急联动处置机制中的薄弱环节。

《暂行规定》共分为完善灾害事故信息互通机制健全统分结合应急联动机制健全区级应急预案体系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解决信息报什么、报给谁、怎么报问题;第二部分解决响应启动和部门联动问题,规定了区应急管理局“吹哨人”的职责;第三部分明确规定了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多发易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应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提升抢险救助能力

《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区有关部门(单位)灾害事故信息报告主体责任清单,依据《湾沚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部分级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制定,划分部分灾害事故分级标准,规范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的提示函,明确预案牵头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的职责,构建了统分结合、职责明确的应急联动工作格局。(转自湾沚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