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5 11:15信息来源: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2022年5月24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2〕25 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提出了“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救”是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的最后一道防线,意义重大。《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芜政办秘〔2017〕318号)于2017年11月3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因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接市民政局的减灾救灾职能,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民政局调整至市应急管理局,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2021年12月31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我市依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深度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就防灾减灾救灾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成为我们开展有关工作的行动指南。郑州2021年“7·20”特大暴雨灾害惨痛教训历历在目,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在为风帆正劲的芜湖经济和民生发展保驾护航,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的深度实践。

(二)有力提升我市自然灾害救助能力。《预案》以务求实效为出发点,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新变化,以开放的思路、前瞻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修订有关内容;坚持上下衔接相互融合,《预案》定位于市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专项预案,与《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坚持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强调了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了市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地方人民政府属地救灾救助责任,将有力提升我市自然灾害救助能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机构改革任务完成后,立即安排部署预案修订工作,多次就预案修订内容深入基层一线征求意见。

2021年10月18日,形成了《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10月20日,发函向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并邀请重点行业部门参加《征求意见稿》修订研讨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10月22日,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11月10日,再次就修改完善后的《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

2022年2月24日,就修改内容与有关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市政府审核。

5月24日,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芜政秘〔2022〕25 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8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灾前准备。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由市减灾救灾委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46个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助工作。在应对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时,可成立生活救济、查灾核灾、救治防疫、生产自救、捐赠管理、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等8个工作组。进一步强调灾害救助准备,在分析研判形势后,可以采取灾害救助准备措施。

(二)灾时处置。一是细化应急响应,参照省有关预案的思想,有效衔接应急响应条件,强化响应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细化了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及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救灾救助职责,尤其是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二是突出信息管理,优化了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情报告的流程,明确了报告的责任单位、时间要求、灾情指标。增加了灾情信息发布形式,强调要主动通过应急广播、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明确了对于启动了地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项应急预案的自然灾害,由统一指挥处置自然灾害的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抗灾救灾信息。

(三)灾后救助。主要是对因灾倒房和严重损房重建的资金问题进行了细化。强调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提出市应急管理局在收到受灾地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视情根据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商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

六、创新举措

一是放宽了响应条件。将可能导致人员死亡、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社会关注度高等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完善了响应机构。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增加了中国铁塔芜湖分公司为市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细化了各单位工作职责。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增设了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三是强化了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时,立即采取灾害救助准备措施。

七、保障措施

着重强调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来源、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受灾群众安置点、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灾害风险调查、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为:

一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预算不足时,各级财政应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二是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每年根据应对较大、重大等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三是灾情发生后,及时启用各类避难场所,科学设置受灾群众安置点;四是加快各种灾害地面监测站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利用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五是开展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制定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六是建立健全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实现灾情预警预报和减灾救灾信息全面立体覆盖。

八、解读机关: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

解读人:赵立辉

政策咨询电话:0553-388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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