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6:34信息来源: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在芜及市属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化铸安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排查和治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务求实效。同时,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

(一)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并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重大隐患整改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二)加强专项检查督导。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上海铁路局芜湖工务段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指导帮助县市区、开发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法制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从法律政策层面推动解决,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安委会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组成5个综合检查督查(见附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综合检查督查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开展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的关键期,安委会5个综合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重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和目前正在开展的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和专项整治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内容

1.各级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是否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党委常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2.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级政府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主要负责人是否根据党委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主动协调跨地区、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委办运行情况等。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推动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有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等。

4.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各地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构成犯罪的是否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5.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是否搞挂名矿”等弄虚作假手段逃避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6.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是否由级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对拒不整改的是否停产停工、追究刑责,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等。

7.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是否对东部沿海地区向我转移的部分传统行业严格安全监管等。

8.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严厉查处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中央、省在芜及市属重点企业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等。

9.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有关部门是否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中央、省在芜及市属重点企业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

10.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是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是否采取精准措施严厉打击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渔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从重惩处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加大曝光警示力度,是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

11.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市县两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并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是否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推进异地交叉检查,是否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是否采取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等。

12.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监管力量是否能够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存在层层下放执法责任等行为,是否简单撤并安全执法队伍,是否开展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级财政支持等。

13.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是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否及时处理举报,是否依法保护举报人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等。

14.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15.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处理好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关系,是否及时对特困行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管理,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是否做好各类事故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等。

(二)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内容

1.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级是否在本地区《三年行动方案》基础上,明确部门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限,是否按时完成任务清单年度任务,是否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是否将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2.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县级是否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是否明确攻坚任务、攻坚要求、完成时限,是否按时限完成年度攻坚任务,是否攻坚解决了一批重难点问题。

3.按时按质报送一情况、两清单县级是否按时报送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一情况、两清单报送质量是否达标,清单数据台账是否完备,是否完成《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开展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芜湖市有关问题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针对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大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防疫情风险。检查期间,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工作安排,安委会5个综合检查督查组和各专项检查组以及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反馈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按要求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报安委办及委、政府,适时向全通报有关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大检查方案和情况以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检查方案430日前报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安委会综合检查督查组分组安排

 

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422  

(联系人:陈超,电话:3882205,邮箱:whsawhbgs@163.com

附件

安委会综合检查督查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无为市

  长: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赵新舟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长谢中华

  员:市应急管理局陈超(联络员)市市市场监管局高勇市消防救援支队马飞

 

第二组南陵县、三山经开区

  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缪礼平

副组长: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队长赵亲林

  员::市交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陆军(联络员)市交通运输局程丛皓市消防救援支队王茂军

 

第三组弋江区、繁昌区

  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吴文斌

副组长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王陆驰

 市住建局周俊(联络员)市民政局金鑫市消防救援支队尹扬俊

 

第四组鸠江区、湾沚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程克柱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二科科长高启亮

 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支队童仁飞(联络员)市市场监管局周文韬市消防救援支队潘帮全

 

第五组镜湖区、经开区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翁韬

副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科长李欢

 市消防救援支队胡宁哲(联络员)市经信局何勤根市商务局唐磊

 

注:1.联络员负责检查督查工作联络协调和本组检查督查报告起草。

2.各组如需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可与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协调安排。

3.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