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灾后救助情况
序号 |
内容 |
情况说明 |
1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本季度未发生自然灾害。 |
2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受灾群众;申请表;“户报、村评、乡审、县定”;按规定期限发放 |
3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上季度末收到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085万元,已全部划拨各有关县市区。 |
4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
该评议结果由村级进行公示 |
5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
该评议结果由村级进行公示 |
6 |
统筹使用上级安排的救灾物资分配统计 |
将1085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分配给4个县市区,分别如下:无为市544万元、南陵县226万元、湾沚区187万元、繁昌区1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