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3个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17:04信息来源: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2023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3、202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337


 

 

 

 

 


附件1

 

202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芜湖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两个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非煤矿山“强监管严执法年”活动为主线,以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完成全省非煤矿山重点县(南陵)任务为抓手,以实行分级监管严格精准规范执法为基础,着眼减数提质、减人增效两个努力方向,保持定力,找准差距,定实措施,敢于斗争,力争在监管执法上取得新进步,在基础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隐患治理上取得新突破,在提质增效上取得新跨越,在遏制事故上取得新成效,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为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零事故”理念。在非煤矿山(含尾矿库)领域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企业开展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讲清楚安全发展的思想和理念,讲清楚安全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讲清楚破解安全难题的桥梁和路径,准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推动“两个至上”入脑入心,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以“零事故”的实际效果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扎实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按时上报活动情况。制定下发全市“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此项行动贯穿全年。以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聚焦安全设施设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采空区治理、“三大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建设等重点事项,紧盯2022年事故矿井、露天转地下开采矿井、单班入井超30人等重点矿井,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格处理处罚。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处理处罚情况进行统计排名,不定期进行通报。重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务实的作风,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推行非煤矿山分级监管,合理制定和完成年度执法计划。根据国家矿监局《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对全市非煤矿山按照A、B、C、D划分四个等级,严格落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强化C级、D级包保责任落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依据分级分类原则,确立重点监管对象,科学编制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执法计划并报省厅和安徽局备案。按照国家矿监局文件要求,对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执法频次,原则上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少于2次的要求,合理调度安排,严格执法,精准执法,确保全年执法任务完成。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加大处罚力度,打击“三违”问题,强化全过程、全流程执法监督考核。常态化开展县区之间、企业之间的互查互检,既查执法程序、文书制作、处理处罚等是否规范,又查执法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切实整治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处罚不当等问题。

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和防范化解风险。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提醒系统,及时督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每次设施设计审查至少邀请5名专家参加,专家要求符合国家矿监局文件要求;协助省厅完成地下矿山、尾矿库和边坡高度150米以上的审查复查。健全风险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综合执法、市场、供电、炸药量、产量、投入、资源、环保等各方面信息,重点分析研判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准确把握本地区域、各类矿种等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每季度发布1次风险分析报告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送预警提示信息,提出防范措施,督促指导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管不到”的问题。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开展年度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动态更新风险告知栏、岗位风险明白卡,每月集中组织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并向监管部门、单位职工“双报告”。做好应急预案修订、演练、评估工作,强化资源普查,备足应急物资,完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达的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确保取得时效。指导繁昌区矿山救护队建设,督促南陵县尽快启动救护队组建工作,协助无为市矿山救护队摸底调研、创建申报和参加省厅比武竞赛。

五、紧盯地下矿山这个“重点的重点”,开展顶板管理和水害防治专项整治。聚焦地下矿山采掘作业风险防控。首采中段、开采顺序、采场布置、采场参数、矿柱留设等应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必须形成具备提升、运输、通风、排水、动力供应等完整的开拓系统。严禁以采代建、以采代探。每个生产中段形成2个可行人的安全出口后,方可进行采准切割作业。中小型矿山同时开采的中段数量不得多于2个。不同开采主体的相邻矿山之间必须留设不少于50米的永久保安矿(岩)柱,严禁井下互联互通。聚焦井下动火作业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监管,落实安全措施,填写动火作业记录资料。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聚焦地下矿山防排水风险管控。根据省厅要求,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整治,主要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为抓手,对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专家技术指导服务成果及工作通报要求的应用和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严格做到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约谈警示一批,切实巩固水害防治工作成果。地下矿山企业要调查核实矿区采空区、老窿水、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等水害情况,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井下严禁用废弃巷道、采空区等充作水仓。大水矿山应安设防水闸门并保持顺畅开关,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规定,编制探水设计方案,超前探测的距离必须始终超过采掘工作面30米以上。排水系统和主排水泵必须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每年检测检验1次,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聚焦提升运输风险管控。严禁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提升绞车、提升机、提升罐笼和箕斗、运输人员和油料的干式制动无轨胶轮车辆等设备。聚焦顶板管理。根据省厅要求,部署顶板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正常建设矿井的顶板管理(包括采空区治理)工作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控顶板零星事故发生。地下矿山老巷、地质构造破碎带、风氧化带或松软岩层等特殊地段时,必须进行可靠的永久支护。采用锚杆、锚索、锚网喷支护的巷道的拉力、喷层厚度和强度应当符合施工设计规定。制定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有条件的企业推广使用撬毛台车等机械化设备。

六、切实关注和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有的放矢严防严控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10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皖应急函〔2023〕25号),针对节后复工复产风险,严把复核验收关,严防“一哄而上”;督促企业对照“一法两规”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根据矿山生产实际组织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针对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和重大危险源、风险点、易出事地段等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改,并将相关情况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有计划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向属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属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上一年度事故单位复工复产必须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针对汛期风险,督促企业落实雨季“三防”措施,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度汛方案》;加强尾矿库尤其是“头顶库”管理,实行“一库一策”,督促尾矿库企业加强以汛期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管理,汛期前完成调洪演算和安全评估。鼓励有条件的露天矿山安装边坡在线监测系统。严格落实安徽局和市局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措施。继续推行“全面体检”制度,分层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市所有在产在建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开展安全生产现状“全面体检”,逐矿形成《体检报告》。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落实“全面体检”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全国“两会”召开期间、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段,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部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执勤,提高安全监管等级,重点矿山派人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七、扎实推进非煤矿山重点县工作,助力全市非煤矿山结构转型。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县(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1号)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重点县推进会议,督促南陵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在人员培训、专项资金、专业技术和配套政策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效果。到2023年底,实现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数量比2021年下降20%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深入推进“三个一批”(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工程,组织繁昌、无为等地排查上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名单及拟淘汰退出方案,对长期停产停建、资源枯竭、复工复产无望和扭亏无望的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推动关闭退出。推动全市对管理和技术薄弱的中小型矿山通过整合重组、改造提升等方式,提升全市非煤矿山“四化”水平,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推动尾矿库闭库销号治理,定期梳理长期停用尾矿库、无主尾矿库清单,通过尾砂回采、闭库和隐患整治等方式,大力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治理,进一步减少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尾矿库的存量。

八、加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培育,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水平。继续深化学习《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学习国家矿监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关于加强安徽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抓好从业人员各类培训教育工作。加大对“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力度,突出对新进岗位人员特别是外包项目部新进岗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培训工作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止上岗,清理一批“挂名矿长”“草台班子”,有效解决人员素质短板问题。推进全市非煤矿山标准化班组创建工作,选树一批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典型,拍摄一批优秀班组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的影像资料,营造“比、学、赶、超”优秀班组的良好氛围。开展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重点的行为规范活动,推行各类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大力开展所有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活动,严格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组织全市部分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到省内国有煤矿学习精细化管理经验,对标煤矿管理好的经验做法,逐步推开精细化管理工作。所有非煤地下矿山继续开展“腰系红腰带、怀揣全家福”和“工人违章、干部反省”等安全文化活动,让“安全第一”“生命重于泰山”的思想和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在一线矿工心中生根发芽。贯彻落实全国矿山智能化建设和安全发展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步伐,加强安徽省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和芜湖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预警系统(一期)的运行维护,发挥效能;积极推进芜湖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预警系统(二期)建设,覆盖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附件2

 

2023年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与专家指导服务相结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持续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安委会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督促工贸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3月底前,聚焦冶金建材行业钢结构筒形仓、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20项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持续巩固提升三年行动百日清零行动成效,继续以钢铁、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对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制冷、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

(二)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持续深入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服务指导检查增加对全市涉及污水处理等重点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专项指导服务检查,对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企业危险工艺、场所和重点安全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体检诊断,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加强工贸企业基础管理,促进安全管理上台阶

    )开展工贸企业基础状况全面调查。组织对全市工贸行业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艺设备等重点调查。省厅完善省信息化平台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工艺设备等企业基本信息栏目、开发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并进行初审,市应急局组织对所属县区工贸企业填报信息审核把关。

    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一是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从源头上把好关。对一般工贸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工贸行业(不含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45号)要求,督促企业规范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对属于高危行业的金属冶炼新建、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定,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项目预评价、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二是对已经建成投入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和金属冶炼企业项目,存在设计不规范或设计与现状严重不符的,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没有设计的要补做设计,从本质安全上防控风险;对已建成的非高危小微企业项目,没有设计的或设计不规范的,要督促开展安全现状评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创建,全面推进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精细化管理开展2023年度级标准化企业达标定级工作,全年拟认定50级标准化企业。严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加大对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强化抽查核查,确保标准化工作质量。

(六)加强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中小微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抓实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制度落实。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监管执法,创造平等营商环境

)提升工贸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工贸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班,市应急局将加大对县区、开发区、重点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工贸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能力水平。

(九)严格规范执法。按照工贸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规定,明确监管主体,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相关专家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既不能以安全生产名义乱罚款破坏营商环境,也不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只执法不处罚、执法宽松软,做到鼓励合法合规、打击非法违规,形成良性互动,真正创优营商环境。

)强化事故管理。省内外工贸行业企业典型事故及时印发警示通报,定期统计分析全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剖析工贸企业典型事故,督促工贸企业做好自查自改,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找自身薄弱环节,辨识同类安全风险,完善整改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

    四、依靠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

    (十)强化工贸企业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进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的使用,确保工贸企业在省信息化平台应录尽录,全面核清工贸企业底数和台账变化情况,督促企业核实完善平台基础信息,从抓企业信息填报率向抓信息准确性、时效性、高质量过度,全面掌握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动态。

    (十开展信息化方式的监管。坚持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两条腿走路,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及应用,增强监管实效。加大手持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力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操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通过智慧应急综合管理平台中的工贸企业感知网络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动态监测企业的安全状态,对试点的12家企业实现远程监管

 

 

 


附件3

 

202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暨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省委办省政府办实施意见以及我市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三个狠抓要求,聚焦一防三提升,巩固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推动我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持续保持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事故。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总结验收

一是做好迎接验收评估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照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检视和梳理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标对表开展验收自评,建立健全集中治理工作档案,形成总结报告备查。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对于持续推进的工作任务,要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门委员会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安全重大问题。加强同长三角其他兄弟市工作交流,适时组织赴相关省市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充分借鉴兄弟省市安全监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梳理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堵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探索制定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巩固深化重大危险源

企业消地协作机制,按照省里部署,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将试生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的重大危险源纳入监管范畴。充分发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作用,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职。

(二)加强化学原料药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摸排登记系统注册登记的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三)加强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管控。一是对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园区一园一策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化工园区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准入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指导各地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完善执行项目准入条件和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优生

(四)加强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一是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组织专家对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较高安全风险老旧装置整改复核,动态化排查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二是滚动实施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风险管控。一是组织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石油分公司等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认真开展年度对标自评,对企业自评情况开展监督抽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闭环。二是深化化学品储罐集中区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区评估整治回头看,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持续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梳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现状,建立覆盖危险化学品类别、存量、风险点等内容的工作台账,对重点类别危险化学品仓库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风险管控。一是组织开展

经营企业全覆盖专项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

排查治理问题隐患。二是针对元旦春节、全国两会、高温汛期、

经营旺季等特殊时段,开展安全排查,督促各地落实针对性安全管控措施。三是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督促重点地区应急部门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十有两

整治提升,推动芜湖经开化工园区对照省安委办安全风险评估复核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推动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极申报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示范带动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提升,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积极支持安徽繁昌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原繁昌县化工新材料产业集中区)进行化工园区认定申报,指导园区制定一园一,进行整治提升

(二)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坚持以提升自动

化控制水平、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为主攻方向,推动全市精细化工企业对照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工作要求全面核查,对涉及氯化工艺的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四个清零落实情况核实建档,确保全面落实反应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自动化改造彻底并投用、人员素质达标,提高四个清零工作质量,推动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开展液化烃储罐区整治提升。一是按照企业对标自查、

省级深度评估、整改提升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液化烃储罐区安全

风险评估,有效管控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二是对自查评估为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的液化烃储罐区,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核查推动企业一罐区一策整治提升。

(四)开展装置设备带运行排查整治。一是制定工作方

案,明确标准要求,突出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装置设备管线,

以打卡子等带运行安全隐患为重点,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评

估,建立台账清单,实施分类整治。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带

运行隐患未及时治理消除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隐患久

拖不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经属地

监管部门复核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三是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

设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动态开展带运行排查整

治,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五)深化油气储存企业整治提升。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专项整治,推动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面配备应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彻底整治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突出问题。

)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质效。一是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二是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应急部门严把许可审查审批关、重点任务质量关,严格高风险项目准入和安全许可全覆盖现场核查,突出检维修、承包商及动火、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监管,层层传导压实监管责任。三是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把一线作业人员、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安全技能培训质效,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四、提升人员素质技能水平

(一)持续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完成2023年度培训任务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基础工作。一是用好树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开展安全培训二是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确保年底前达标率达到100%

五、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一)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系统实战化应用。继续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建成的烟花爆竹仓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发挥系统监管作用

(二)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指导企业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利用线上巡查+线下抽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投入实战化运用。

(三)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持续推进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试点建设,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其它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

(四)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推广应用。开展化学品登记

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登记信息全覆盖核查检查,对

化学品鉴定分类情况进行抽查,落实行政执法和问题整改。

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深入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提升行

政执法质效,督促各级采取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交

叉互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充分借助执法终端

创新执法方式,及时公开相关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提升监管执法工作质效。依法严格规范执法,处理好服务和监管关系,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典型监管执法案例收集整理,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警示示范。

七、提升专业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一)提升专家队伍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省、市、县级

化工专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辅助决策、评审咨询、监管执

法、隐患排查等方面专业水平。适时以灵活方式组织专家业务培

训,强化专家对新法规、新标准、新要求的执行和把握,进一步

提升支撑能力。

(二)发挥安全评价、设计单位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监结合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计诊断等工作。加强对安全评价、设计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整治服务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相关机构依法依规执业,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三)提升园区监管人员履职能力。积极推动园区监管人员

到市县级应急部门及相关企业挂职学习、实践锻炼,提升基层专业监管能力水平。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