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纳入倒房重建和损房修缮的受灾群众。
救助标准:一般情况下,重建户均补助2万元,维修户均补助2000元,具体需统筹考虑需救助人数、资金总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
救助流程:1.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2.村评: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需邀请村民代表参加,救助名单公示5日;3.镇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救助名单公示5日;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