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灾后救助情况
序号 | 内容 | 情况说明 |
1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7月16日-18日,受7月中旬强降雨和河水位上升的影响,我市无为市、繁昌区受灾。本轮灾害过程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90.31万元。 |
2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受灾群众;申请表;“户报、村评、镇审、县定”;按规定期限发放 |
3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760号)下达我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76万元,其中鸠江区106万元,无为市7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点支出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
4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 该评议结果由村级进行公示 |
5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 该评议结果由村级进行公示 |
6 | 统筹使用上级安排的救灾物资分配统计 | 本季度收到并发中央救灾物资共250套折叠桌椅,其中鸠江区发放150套,无为市发放100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