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芜湖市自然灾害形势及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主持人: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副科长 赵立辉 发布人: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克柱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24年芜湖市自然灾害形势及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我市自然灾害形势
(一)总体灾情
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2起自然灾害,均为发生在汛期的洪涝灾害。无为市、南陵县、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等地部分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全市受灾人口20968人,其中无为市9994人、南陵县1931人、鸠江区5050人、湾沚区235人、繁昌区3758人。累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257人(其中大部分为投亲靠友分散安置),受灾农作物面积325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5750万元,无人员因灾死亡或受伤,全市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二)应对洪涝灾害情况
1.强化物资准备。认真汲取我国其他地区洪涝灾害教训,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并推动建设5个镇、村级救灾物资前置点,确保地理位置偏远或交通易中断地区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目前,全市5个救灾物资前置点共储备帐篷、棉被、棉衣、折叠床、发电机等20余类共1.1万余件救灾物资。在汛期前,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向5个自然灾害重点防治镇街调拨400个家庭应急包,提升高风险地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提前会同市发改委紧急制定救灾物资采购计划,采购救灾物资1.42万件,总价值约190万元,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储备。灾害发生后,紧急申请并调拨中央救灾物资空调被1000床、家庭应急包1000个、折叠桌凳400套,用于保障灾害最严重的无为市和鸠江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统筹调度全市灾情。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办公20余天,一方面做好防汛工作,另一方面统筹调度全市灾情。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定,每日统计各县市区受灾情况,并与行业部门会商,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根据工作需要,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赴无为市、南陵县、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等实地核查灾情,指导基层“自下而上”开展灾情会商,要求部门间相同指标的灾情数据要符合实际并且保持一致。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4年梅雨期间安徽省暴雨洪涝灾害损失综合评估的报告》的评估结论,我市报送的各项灾情数据,误差较小,完全符合有关标准,无需修正。
3.加强集中安置点保障。加强排查力度,做到“应转尽转”,及时将无为市和鸠江区江心洲风险地区的人员转移至集中安置点。多次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集中安置点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医疗保障、24小时值班人员,真正做到“七个有”,即“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医、有空调、有洗浴设施”。要求兼顾集中安置点群众精神文化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在惠生联圩安置点,工作人员为安置点老人播放抗战电视剧、戏曲剧目,开展扑克益智活动,现场文化氛围浓厚。在白茆镇旭光中学安置点,工作人员为群众播放电影《渡江侦察记》,丰富安置群众精神生活,群众回家的焦急心情得到安抚。
4.及时发放救灾资金。积极申请中央救灾资金,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和“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工作程序,迅速开展摸排。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转移群众情况,重点关注低保户、五保户、留守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并倾斜救灾资金。为确保救灾资金能够及时发放和使用,强化督导力度,向有关县市区下发工作督办单并抄送县级政府,派出工作组赴鸠江区白茆镇等地现场指导救灾资金发放。今年以来,共发放涉及群众救助的中央救灾资金176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推进情况
1.提前部署安排。我市在全省率先召开救灾工作总结暨冬春救助工作部署会,总结2024年救灾工作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倒房重建、冬春救助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摸底工作,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经摸排,2024-2025年度冬春期间我市因灾需救助人口为11125人,其中无为市8987人、鸠江区352人、繁昌区1786人。
2.制定工作规范。我市在全省首先制定了冬春救助工作规范——《芜湖市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办法》。明确了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标准、监督形式,要求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根据实际自行配套冬春救助资金,提出由市财政局每年安排冬春救助专项资金,用于配套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使用。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在需救助人员摸底等关键环节,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重点抽查“户报”“村评”环节中个人申请、村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履行情况。
3.积极筹备资金。根据各有关县市区申报情况,我市2024-2025年度申请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共333.75万元。市县两级拟配套冬春救助资金92.288万元,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市本级40万元、无为市10万元、鸠江区2.288万元、繁昌区40万元。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将在中央资金下达后统一使用,发放给前期摸排的冬春需救助受灾群众。
下一步在收到上级冬春救助资金后,我局将督促各有关县市区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明确救助范围、对象、标准、程序,进一步细化发放标准。坚决避免平均主义,将资金重点向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易返贫致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我们将以年度考核为抓手,倒排工期,制定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分解表,督促各有关县市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春节前将所有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位,让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稳过节。
谢谢大家!
问答环节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中安在线(芜湖站)记者:你好,中安在线(芜湖站)记者提问,今年汛期我市防汛救灾形势严峻复杂,但并未发生因灾人员死亡事件,请问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减灾救灾科副科长赵立辉:感谢您的提问。
一是积极会商研判。入梅以来,我市出现连续强降雨,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气象、水务、水文、住建、自规等部门集中办公,滚动开展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发布预警信息。印发工作提示单,进一步做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涝积水点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持续做好巡堤查险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在长江及主要支流长时间高水位状态下,各级各部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毫不放松做好巡堤查险及险情处置工作,并会同纪检、组织部门定期通报巡堤查险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提前做好应急抢险方案和措施准备,坚持“抢小抢早”。全市累计投入巡堤查险人员34万人次,共发现31处险情,均妥善处置。
三是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点保障。实时关注江心洲、外滩圩水位,加强排查力度,做到“应转尽转”,及时将无为市和鸠江区江心洲风险地区的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区,其中高峰期集中安置人数约800人。安排工作专班对集中转移安置点开展业务指导、消防安全检查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芜湖日报记者:你好,《芜湖日报》记者提问。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关系到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请问冬春救助的对象具体是怎么确定的?资金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减灾救灾科副科长赵立辉:感谢您的提问。冬春救助对象为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当年冬天和来年春天临时生活有困难的受灾群众,“受灾”和“生活困难”是确定冬春救助对象的必要条件。需要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其中,“户报”是指受灾群众向村委会申请或村民组长推荐;“村评”是指村委会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对拟救助对象进行评议并确定需救助人员名单;“镇审”是指镇级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需救助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和审核;“县定”是指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确定最终的需救助人员名单。
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分为3步:
1.首先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对象台账,村级和镇级确定名单后分别进行公示。
2.在收到上级下达的冬春救助资金后,县级应急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省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冬春救助配套资金安排和各地实际受灾情况,研究提出当地冬春救助具体实施方案。镇、村两级按照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方案,通过民主评议确定资金发放清单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每户的具体发放金额、监督举报电话和公示期等。
3.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由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最晚春节前)通过社保“一卡通”打卡发放。
大江晚报记者:你好,《大江晚报》记者提问,请问我市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减灾救灾科副科长赵立辉: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应急管理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每年冬春救助测算标准有所不同,去年测算标准为人均130元。我市发放标准一般要高于人均130元中央测算标准,凸显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具体标准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中央资金和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因素确定。为加大对特殊困难受灾群众的救助力度,冬春救助资金向受灾的因灾倒房户、因灾损房户、易返贫边缘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贫困残疾人适当倾斜,坚决不搞平均主义。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