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南陵县被省安委会确定为省级非煤矿山重点县以来,市、县两级统筹兼顾,专班协作,定期调度,合力推进,6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累计兑现奖补资金1800余万元,实现关闭非煤矿山9家,连续2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完成了非煤矿山总量比2021年下降20%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前5年平均水平下降10%以上的目标任务。经县级自评、市级初评、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组验收,省安委办下文确认,评定为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综合评估合格县,如期实现“摘帽”。